1.遴选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分公司)已承接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新建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现决定对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新建项目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新建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黄山市祁门县金字牌镇,顺接已建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桩号K0+000);路线终点位于休宁县汪村镇四九尖附近的赣皖省界处,顺接已建成德上高速江西境段(桩号K31+191.241)。
2.2 遴选范围
本次洽谈范围K1+840~K3+640段(1.8km)路基、桥梁以及K3+640~K5+205段(1.565km)隧道新建工程施工班组及设备租赁,共划分为 2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遴选人审核具备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协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仅接受联合体申请,由劳务合作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组成,劳务合作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合作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注:适用于未设置目标考核基金项目)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3.5.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与遴选人签订的合同解除的,联合体另一方与遴选人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遴选人无关,遴选人有权要求联合体各方一并退场。
3.6 各供应商均可获取本遴选项目上述所有标段的遴选文件,但仅可就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对于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其全部投标将被否决。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091832557@qq.com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项目名称(标段号)+单位名称+发送材料名称”),遴选人核验相关报名资料通过后发出遴选文件。
4.2 申请人收到遴选文件后仔细阅读,并按附件4确认函格式进行回复,确认函须盖章扫描后在2023年9月9日12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091832557@qq.com。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递交遴选文件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成本合约部201室。
6. 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网站(http://www.sky-wu.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7-84688751
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新建项目遴选公告附录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2023年9月5日